5月26日,《期货和衍生品法》专题直播培训第三期顺利举办,培训主题为“期货和衍生品的结算业务”。《期货和衍生品法》华体网:结算与交割的制度供给,特别是中央对手方的制度安排,有助于提升市场信用和防范市场风险,同时单章规定了期货结算机构,并明确要求期货结算机构业务规则应当与期货交易场所的相关制度做好衔接和协调。本次培训协会邀请到大连商品交易所法律部总监助理兰晓为博士进行授课,期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线从业人员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共三千余人通过线上方式参加了此次直播培训。
兰晓为博士以《期货和衍生品法》的法律条文为基础,结合美国、欧盟监管制度及实践,以国内生效法院判决为参考,从代理人模式和当事人模式角度分析我国期货交易的法律性质,提出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的划分标准,详细讲解终止净额结算对我国破产法相关规定的突破等。培训过程中,兰晓为博士还逐一对单一协议和终止净额结算、集中清算、中央对手方、当日无负债、交易结果和结算结果最终性、保证金收取形式、强行平仓实施、标准仓单处置、交易所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深入且细致的授课。
本次培训对于全行业更好地理解和适用《期货和衍生品法》中的结算交割条款起到了积极作用,得到各类学员的高度认可。下一步,协会将继续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法》系列培训工作,引导全行业学懂弄通各项制度安排,不断夯实行业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