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期货公司及风险管理公司发生报告事项后,需向协会提交报告材料。报告事项受理流程分为材料提交、材料审核、重大事项上报、信息公示存档等环节,报告受理工作由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服务二部负责。
一、受理流程图
二、受理流程介绍
(一)材料提交
1.报告事项
(1)设立备案变更事项,包括:期货公司华体网:风险管理公司的管理制度发生变更的;风险管理公司基本信息、股权结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章程及基本管理制度发生变更的。
(2)重大事项,包括:风险管理公司经营过程中进行重大股权投资或并购活动;发生重大债务违约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对外提供重大担保;发生重大客户投诉;其他可能影响风险管理公司持续运行、客户利益的重大事件。
前款所称“重大”是指对于净资产小于人民币1亿元的风险管理公司,金额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10%;对于净资产大于人民币1亿元且小于10亿元的风险管理公司,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对于净资产大于人民币10亿元的风险管理公司,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2.时限要求
发生以上报告事项的,应当于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告。
3.材料要求
报告材料应当符合《指引》及《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申报材料规范》(以下简称《材料规范》)的相关规定。
(二)材料审核
协会收到公司报告材料后,将根据《指引》及《材料规范》要求,对报告材料要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备由主办人员进行审核。
(三)重大事项上报
报告事项属于重大报告事项的,主办人员应按重大事项报告处理流程进行上报。
(四)信息公示存档
报告事项材料完备、符合规定审核通过的,主办人员需通知相关负责人更新存档文件,并定期进行信息公示;报告事项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规定需退回补正的,主办人员需及时联系公司反馈意见。
三、报告事项受理工作流程相关的其他事项
期货公司或风险管理公司在提交相关报告材料时,如遇问题可与协会人员进行沟通咨询,协会人员将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协会相关人员在审核报告材料时,如遇问题将与期货公司或风险管理公司相关联系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应及时配合协会人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