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备案时间
风险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当于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华体网:同意其开展某项风险管理服务业务的决议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备案。
二、备案材料内容
(一)备案报告;
(二)风险管理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其开展该项业务的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出具);
(三)业务试点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该项业务的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定位、主要业务模式、业务发展规划、风险控制措施、利益冲突防范措施等内容;
(四)该项业务的管理制度;
(五)协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备案材料形式要件
公司应当按照以下要求提交电子版备案材料:
(一)备案报告应当载有公司名称、发文字号、成文日期、试点业务类型等并加盖公司公章。(参见RM-04)
(二)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开展该项业务的决议原件。
(三)业务试点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该项业务的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定位、主要业务模式、业务发展规划、风险控制措施、利益冲突防范措施等内容(多项业务同时备案时,不同类型的业务应当单独制定业务试点方案,并制作目录,目录页加盖公司公章)。
(四)该项业务的管理制度(多项业务同时备案时,不同类型的业务应当单独制定业务管理制度)。
(五)电子版备案材料的文件类型:备案报告及决议应为纸质版备案材料的扫描件,文件类型为PDF;业务试点方案及管理制度的文件类型为WORD。
本规范由中国期货业协会制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