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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规范

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申报材料规范(第5号)-风险管理公司变更报告
时间:2019-02-15 作者: 来源:

一、报告时间

风险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基本信息、股权结构图、公司人员信息(包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报告。

 

二、报告内容

(一)公司基本信息变更情况;

(二)公司股权结构变更情况;

(三)公司人员信息(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变更情况;

(四)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变更情况。

 

三、报告形式要件

公司通过风险管理公司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的报告材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变更报告正文应有发文字号,加盖公司公章,参见RM-03出具;报告应当以“公司名称+变更报告”命名。

(二)公司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参见RM-04填写风险管理公司基本信息变更表并作为附件上传。

(三)股权结构发生变更的,参见RM-05填写风险管理公司股权结构变更表,并将变更后股权结构图一并作为附件上传。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发生变更的,参见RM-06填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变更表并作为附件上传;其他工作人员信息发生变更的,只需在风险管理公司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对变更信息进行录入,无需提交变更报告及信息变更表

(五)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发生变更的,将变更后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作为附件上传

(六)以上变更信息均应同步录入风险管理公司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七)公司的章程及管理制度文件类型为WORD,变更报告正文及变更后股权结构图文件类型为PDF,其他报告材料文件类型为EXCEL

 

本规范由中国期货业协会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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