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人民银行牵头编写了《国家金融安全知识百问》,该读本采取金融安全知识普及与重点领域讲解相结合的形式,引导广大公民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提高“大安全”意识。
问:为什么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维护金融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答:金融风险有隐蔽性、复杂性、突发性、外溢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助于保障货币和财政政策稳健有效,发挥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支付结算等关键功能,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维护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加强对金融风险尤其是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是金融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问:人民银行如何监测评估系统性金融风险?
答:人民银行不断完善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探索从多个层面分析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来源与可能传导渠道,以及如何运用指标表征相关风险。定期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全面评估我国金融体系稳健性状况,提升金融风险防控的前瞻性和有效性。宏观上,关注宏观杠杆率和偿债能力风险、外部冲击风险等,建立健全相关监测指标体系。中观上,关注金融业自身运行中可能产生的风险积累,持续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进行稳健性评估,综合运用金融市场压力指数监测股票、债券、货币和外汇等市场风险。微观上,关注单体金融机构风险,稳步推进央行金融机构评级、银行业压力测试、公募基金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等工作,建立银行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开展保险公司稳健性现场评估,持续进行大型有问题企业风险监测。
问:如何运用宏观审慎政策工具防范风险?
答:宏观审慎政策工具主要用于防范金融体系的整体风险,具有“宏观、逆周期、防传染”的基本属性,这是其有别于主要针对个体机构稳健、合规运行的微观审慎监管的重要特征。宏观审慎政策工具往往具有“时变”特征,即根据系统性金融风险状况动态调整,以起到逆周期调节的作用。例如,在信贷增速过快、系统性风险累积时,提高逆周期资本缓冲要求以增加银行贷款成本、抑制信贷投放冲动并为潜在损失建立缓冲;在风险暴露时下调逆周期资本缓冲要求,以吸收损失,提高银行信贷支持能力。
问: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是什么?
答: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规模大、结构和业务复杂度高、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强,在金融体系中提供难以替代的关键服务,一旦发生重大风险事件而无法持续经营,将对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引发系统性风险。2018年11月,人民银行联合银保监会、证监会发布《华体网: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初步建立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2021年10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一是对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更高的资本和杠杆率要求,推动其提高损失吸收能力,降低发生重大风险的可能性。二是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制定并更新恢复处置计划,预先筹划重大风险情形下的应急预案,明确股东和债权人的风险化解与损失承担责任,提高风险可处置性。三是从宏观审慎管理角度,强化事前风险预警,与微观审慎监管加强统筹、形成合力。
问:我国如何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
答:金融控股公司规模大、业务多元化、关联度较高、风险外溢性强,直接关系到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2020年9月,《国务院华体网: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和《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发布,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框架建立。一是实施市场准入管理。非金融企业投资控股两类或两类以上的金融机构、所控股金融机构的类型和资产规模具备规定情形的,应当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纳入监管范畴。二是坚持总体分业经营。金融控股公司开展股权投资与管理,自身不直接从事商业性金融活动,由控股的金融机构来开展具体金融业务,分业经营,相互独立,建立风险防火墙。三是围绕系统性风险的防范,落实重点监管内容。主要包括隔离实业板块和金融板块,规范股东资质和股权管理,实施对金融控股公司整体的资本监管、公司治理和关联交易的监管,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统一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防范风险交叉传染。
问:我国如何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统筹监管?
答:金融基础设施在金融市场运行中居于枢纽地位,天然具有跨机构、跨行业、跨市场的特征,对于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统筹监管是2008年金融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2020年,人民银行联合五部门印发《统筹监管金融基础设施工作方案》,统一监管标准,健全准入管理,优化设施布局,健全治理结构,推动形成布局合理、治理有效、先进可靠、富有弹性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目前,金融基础设施统筹监管范围包括金融资产登记托管系统、清算结算系统(包括开展集中清算业务的中央对手方)、交易设施、交易报告库、重要支付系统、基础征信系统等六类设施及其运营机构。
问:我国如何保护存款人的权益?
答:2015年2月,《存款保险条例》发布,标志着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建立。我国存款保险覆盖所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依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但50万元以上的存款并不是没有安全保障,即使个别银行出现问题,通过运用存款保险基金促成健康的银行收购问题银行,将问题银行的存款转移到健康的银行,也可使存款人权益得到保护。
问:怎样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
答:一是坚持强化金融风险源头管控,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实现风险早发现、早干预。二是坚持高效有序处置金融风险,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把握风险处置的时机、节奏、力度,防范次生金融风险。三是坚持权责一致、守土有责,压实市场机构的主体责任、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属地责任,做好常态化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不断提高金融体系抵御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